一、基本情况
20__年街头绿地小游园绿化美化提升改造项目(峰岚园)位于环湖路龙王庙旁,建设用地6945㎡,于8月27日正式投入开工建设,20__年11月1日完成建设,11月2日通过验收。主要内容有:园路透水铺装、木桩驳岸、公共服务设施景观、自然景石等。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已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考察项目实施的真实性,财政资金的到位率,以及项目实施的综合效益。
(二)项目资金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20__街头绿地(峰岚园)景观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投资93.042万元。为区财政全额拨款项目,目前资金已按照合同约定及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拨付给项目实施方。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该项目经费90%(83.737841万元),剩余10%待一年管养期满后支付。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为保证项目有效实施,呈贡区园林绿化局编制了相关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相关项目,并配合中介机构制定评价方案,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2.招标工作:有关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按区财政局规定进行,于20__年8月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昆明一家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3.竣工验收:相关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在各分项工作完成后均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付款。
4.项目管理情况分析:相关项目由呈贡区园林绿化局负责投资实施,由通过招投标确定的项目供货商负责具体实施,呈贡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管理,并负责相关项目日常管理、验收及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街头绿地小游园绿化美化提升项目,预算资金87.5982万元,中标价为:87.042046万元,按照合同约定,项目完成后,初验结束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0%给中标人,20__年11月2日,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给施工方,即837378.41万元。因一年管养期还未到期,剩余10%即还未支付。项目节约资金0.512936万元,节约率为0.0059%。项目于20__年8月27日开工,20__年11月1日完工。项目完成后,20__年11月2日组织了初验,验收为合格。项目建成后,该地段原本比较脏乱差的景观面貌得到有效提升改善,不仅有效的改善城市环境,还进一步增加我区建成区范围内的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让市民出门就能看到风景。”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在街头绿地小游园绿化美化提升改造项目,使该地段原本比较脏乱差的景观面貌得到有效提升改善,不仅有效的改善城市环境,还进一步增加我区建成区范围内的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但因人为损坏以及自然因素导致的植物损失数量超过预期,后续补栽、管养成本较大,造成了较大的资金压力。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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