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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应急预案

来源:爱够旅游网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本预案仅适用于规模以上商场超市。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属地为主,协同应对。

  1.4风险评估

  人员踩踏拥挤事故的形成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商场超市是典型的人员密集型场所。由于火灾发生在相对密闭的地方,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烟雾,随着风管和夹层等四处蔓延,给企业员工和消防施救人员造成视觉上的误区,使火灾现场陷入一片昏暗、惊恐和混乱的状态,会造成现场人员混乱,发生人员踩踏事故。

  (2)商场超市内发生突发事故并伴随停电后,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未能及时开启或工作时间不足,紧急疏散指示标志又不能正常工作时,会造成现场人员无秩序撤离,发生人员挤伤、踩踏和机械擦碰事故。

  (3)商场超市因自然灾害或重大活动,因现场人员居多,秩序混乱,对现场防范不足,可能造成人员踩踏事故。

  (4)商场超市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遮挡,疏散标志被遮挡、覆盖,或者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一旦出现突发事故,均会造成人员疏散、撤离困难,造成严重后果。

  1.5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5.1一般突发事件(Ⅳ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2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3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监测预警

  2.1预防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针对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开展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2.2监测

  建立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体系,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采取专业监测、视频监控、巡查、公众投诉等方式多渠道收集信息,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并提出防范应当对工作要求。

  2.3预警

  明确预警分级、发布主体、发布内容及发布方式。

  2.3.1预警分级

  我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2.3.2预警响应

  2.3.2.1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1)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和报送;

  (2)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温馨提示;

  (3)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2.3.2.2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1)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日监测报告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和报送;

  (2)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温馨提示;

  (3)配合上级机关派出的工作组,共同对现场检查;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2.3.2.3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1)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日监测报告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和报送;

  (2)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员集中办公,及时会商研判;

  (3)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温馨提示;

  (4)配合上级机关派出的工作组,共同对现场检查;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2.3.2.4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1)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日监测报告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和报送;

  (2)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员集中办公,及时会商研判;

  (3)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温馨提示;

  (4)各应急工作组成员集中办公,动员后备人员参加应急处置;

  (5)配合上级机关派出的工作组,共同对现场检查;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2.4.4预警变更与解除

  密切关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状况,依据事态发展趋势和专家组提出的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有其他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及时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信息报告

  3.1报告的时限和程序

  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紧急情况下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可越级报告,但必须同时报告区政府。

  3.2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预警发布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协调处置的相关领导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最新处置、事态发展、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当及时进行终报。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企业是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后,企业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自救互救。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人员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1)企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序,成立现场指挥部,组建有关处置小组,对现场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接报后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3)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做好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以及网络舆情工作,及时通报事故处置情况。

  4.2现场处置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以上对上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商务局牵头,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卫计部门牵头,负责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心理干预等疫情防控,以及收治伤亡人员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4)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事件现场警戒、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进行交通管制。

  (5)技术专家组:由应急部门牵头,相关领域专家、部门(单位)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减灾、救灾处置措施建议,视情向社会公众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

  (6)新闻宣传组:由宣传部牵头,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赴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管理,网络舆情的监控、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7)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做好善后工作。

  4.3应急处置措施

  4.3.1人员密集场所自然灾害、踩踏事故灾难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防止环境污染,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救援车辆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3)立即组织、协调、配合抢修被损坏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其他单位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7)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食品、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8)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9)拆除、迁移妨碍应急处置和救援的设施、设备或其他障碍物等;

  (10)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区政府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5善后处置

  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按照分级响应的职责分工,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对因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或商品造成企业或个人的损失等,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6总结评估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及时对事件的起因、性质、过程和损失、影响、责任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作出科学评价,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对应急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7恢复重建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根据总结评估报告,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汲取应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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