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市委孙永春书记对做好全市就业工作做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着重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强化综合措施,努力实现全体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
20xx年国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来,全市各级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加大推进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保持了全市就业局势的持续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就业工作的地位作用更加突出。
各级把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连续五年把促进城乡就业列入为民服务首件实事,与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就业工作促进委员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查考核,定期通报情况,推动了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城乡统筹的就业格局初步形成。
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面向各类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进城务工人员依法纳入社会保险,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平等待遇,促进了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全市累计新增城镇就业76.2万人,连续五年保持了城乡就业同步增长、就业增长大于失业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在3.3%以下、再就业资金投入总额不断增长、就业工作考核全省第一名,同时我市还被列入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
三是各项政策落实力度逐年加大。
先后出台了三轮就业扶持政策,形成了社保补贴、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就业援助、创业培训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累计安排再就业资金3.9亿元,支出3.3亿元,其中发放社保和岗位补贴1.5亿元,享受各类就业扶持政策的失业人员达到5万多人,帮助1.6万名就业困难群体稳定了就业岗位;减免各类税费1.9亿元,为2万多名个体经营失业人员和200多户服务型企业降低了创业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近4600万元,帮助1700多名失业人员解决了资金难题,实现了自主创业。
四是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富有成效。
建立和完善了困难群体就业申报帮扶制度和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制度,累计帮扶困难群体就业4.2万人,其中帮助1800多户零就业家庭实现一户至少一人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贫困零转移就业家庭做到了存量消零。从去年开始,零就业家庭帮扶工作基本做到了“出现一户、认定一户、援助一户”,实现了“动态消零”。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相互支持、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慰问,向关心支持就业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就业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就业促进法》为主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带来的严重影响,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供更加完善的就业服务,营造更加优良的就业环境,统筹促进城镇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20xx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以上。工作中突出抓好以下几点:
(一)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现有就业岗位。扩大就业首先要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现有岗位做起。各级要适时采取降低或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适用范围等措施,想方设法为困难企业“降压减负”,千方百计稳定现有就业岗位。这方面,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这次会上又出台了新的减负政策,允许企业缓缴最长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同时降低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各级必须不折不扣地把这些政策落实到位。要发挥失业保险金促进就业的作用,在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
(二)加快发展步伐,努力扩大就业规模。发展既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就业的根本出路。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八项重点工作,着力培育壮大能够有效拉动就业的支柱产业和产品集群,实现了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针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各级一定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关系,大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增长点,不断提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在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过程中,要统筹兼顾扩大就业,做到既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又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餐饮、商贸、物流、家政、社区服务等行业,鼓励发展一批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挥其吸纳就业多的优势,扩大就业容量,增加就业岗位。
(三)加强失业调控,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裁减一名职工,就会影响一个家庭;裁减一批职工,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各级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切实将失业调控纳入责任考核,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企业裁员对社会造成的冲击。重点抓好“三控”:一是“控企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到防线前移,加强失业预警监测,在受金融危机影响大的外向型企业和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规模企业设立监测点,重点监测企业用工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早预测、早分析、早应对,防范和避免较大规模的社会性失业风险。二是“控规模”。对确需裁员的企业,督导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规范裁员程序,落实裁员报告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裁员20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要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裁员方案。相关部门特别是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帮助企业研究解困措施,最大程度减少裁员数量,防止一次性大规模裁员。三是“控群体”。坚决防止企业裁减就业弱势群体,除职工本人原因外,裁员企业不得与患职业病职工、工伤职工、孕哺期女工、现役军人配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职工以及夫妻已有一方失业、一户家庭中已有一人失业或单亲抚养子女的低收入家庭职工等八类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四)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积极开辟就业渠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是党的xx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措施。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一人成功创业,可以吸纳多人就业,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对解决当前用工岗位不足、缓解长期就业压力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以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和主攻方向,健全完善政策、培训、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更大力度扶持自主创业,加快形成“政府推动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新型就业格局。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细化完善活动方案,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加强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把创业培训作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切入点,在做好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将培训范围向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军队复员转业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等全面延伸,增强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和水平,提高创业成功率;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服务机构和设施,健全创业专家志愿团,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创业门槛,落实创业扶持资金,积极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法律维权等“一条龙”服务。
(五)坚持城乡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城乡就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就业工作的发展方向,要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成果、加快推进,努力实现城乡就业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突出“两个加强”、抓好“三类群体”。“两个加强”:一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年内确保完成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充分发挥各类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抓好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解决有牌子无机构、有机构无场地、有场地无人员、有人员无工作等问题。建设滞后、达不到要求的县市区要尽快采取措施,保证机构、场地、制度、人员、经费、工作“六到位”;重视抓好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建设,使服务工作真正进社区、入村居。“三类群体”:一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学生是宝贵的人力资源。今年是高校扩招以来大学毕业生最多的一年,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就业形势空前严峻。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放到就业的核心位置来抓,有效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推荐、资格培训等就业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劳动、教育、共青团等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搞好以家庭困难、求职困难毕业生为重点的就业援助。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他们自主创业。二是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对已经就业的困难群体,及时足额发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保证困难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对未就业的困难群体,组织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优先安排他们到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及财政资金支付工资的公益性岗位;对不需要岗位援助的困难群体,引导他们转变观念,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对新增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通过政策扶持、岗位援助、结对帮扶、鼓励创业等措施,确保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不断巩固扩大城乡“双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成果。三是做好农民工工作。企业用工减少,受冲击最大的是农民工群体。各级各部门要逐项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六项措施,广开就业门路,深入实施“就业信息村村通工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加强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了解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和创业意愿,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
(六)强化就业培训,大力提高就业技能。提高各类失业人员就业能力,是推进就业工作必须面对和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各相关部门要把就业培训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内容,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发展需要,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大力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加强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不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努力实现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对政府提供补贴开展的就业培训,继续面向各类培训机构公开招标,把培训补贴资金与培训后的就业率紧密挂钩,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需要适当延长培训期限,提高补贴标准,稳定职工队伍,切实缓解特殊时期的就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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