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在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伙人将原出资 万元(占合伙企业的出资额20%)全部 万元转让给,转让金 万元;)部分 万元转让给,转让金 万元;
二、 年 月 日前,受让方需将转让金全部付给转让方。
三、至 年 月 日止,本合伙企业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双方均已认可。从年月起黄力志成为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认修改后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享有合伙人权益。
四、合伙企业红利的收益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五、合伙人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六、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业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其他合伙人签名(盖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