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柏加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电鱼、炸鱼、毒鱼。凡在本镇所辖水域内从事以上非法捕鱼行为的,一律没收电鱼工具、装备、船只、有毒物、爆炸物及渔获物和非法所得并处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电话:831225
xx镇人民政府
年7月11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