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与孩子无关,法院将根据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情况进行处理,包括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或拍卖变卖。房产分割的诉讼流程包括起诉、答辩、开庭审理、调查阶段和辩论阶段等。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共同购买的房屋、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共同组织重建的房屋等。房产分配复杂,离婚时需考虑贷款情况,离婚后需还清贷款才能变更产权登记。
法律分析
一、夫妻有小孩离婚房子怎么样分配?
房产分割和孩子无关,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哪些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总之,房产的分配是比较复杂的,可以参考的分割方式很多,另外,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还没有还清楚房屋贷款,这种情况下,房子抵押给了银行,一般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是不能随意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的,离婚的时候只能先确定由谁使用这套房子,还完贷款后才能变更房产证。
结语
房产分割在夫妻离婚中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无论是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争议,还是房产分割的诉讼流程,都需要依法进行。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租赁并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等。此外,离婚时如果房屋存在贷款,需要先确定使用权,待贷款还清后再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在处理房产分割问题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公正和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