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生产、销售或者虽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销售但擅自超计划生产、超范围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