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镇人民政府领导:
x镇民政局领导:
我叫,1970年2月2日生,现年46岁,贵州省丹寨县x镇方胜村五组人,家里现有4口人。由于女儿贾秋香于20xx年患精神分裂症病,于20xx年2月到黔东南州榕江县精神病院住院1年,20xx年1月贵阳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医院医生嘱咐要终身靠药物维持,每月要700元药费;妻子杨胜敏身体一直不好,经常生病住院,丧失劳动能力;儿子贾祥林患胰腺炎多次发病住院,丧失劳动能力。家里病人多,我不能外出务工,家庭全靠我一人承担,经济收入主要靠种植,经济条件特别困难。我也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无法承受长期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因此,恳请政府给予我生活上的困难帮助,望批准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