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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存量房承担买卖合同 篇6

来源:爱够旅游网

  卖 方 (下称甲方):

  买 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南宁市

  (房屋总建筑面积     ㎡)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元)。

  第三条 具体付款方式及时限:

  为保证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甲乙双方商定委托 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号: )划转交易资金。

  甲乙双方商定自行交割交易资金。

  1、付款方式:

  2、付款时限: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    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在房屋移交时,结清上述房地产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交付房产之前已发生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房产当日及日后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按全部房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为确保交易安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对上述房屋产权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双方保证义务如下:

  (一)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其交易行为:

  1、未被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产权利;

  2、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同住人同意;

  3、原租赁关系终止或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5、不属于违章建筑、危房或被拆迁范围;

  6、相关产权、身份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7、符合房产交易或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

  (二)乙方保证其交易行为:

  1、对上述房产现状有充分了解且已征得其他共有人、同住人的同意;

  2、所提供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特别声明:本宗房地产交易由 公司居间代理,经办人 ,中介执(从)业证书号码: 。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监护人(签章):              监护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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