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够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来源:爱够旅游网

  (一)合同的生效、变更

  本合同经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若有本合同未规定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解除

  1.委托人有证据证明受托人有与其执业身份不相称的行为,且将影响委托人利益的,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受托人解除本合同,受托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预收的费用退还委托人。

  2.受托人有证据证明委托人隐瞒重要事实且足以影响交易安全的,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委托人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并可依法追偿约定的或已发生的费用。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