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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原告说谎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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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前述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民事诉讼中,原告有虚假的陈述,会影响案件的判决,如果证据不充分、不真实的,法院会判决其败诉,如果提供虚假的证据,还可能构成犯罪。被告认为原告的诉状不真实,可以在递交的答辩状列举事实证明。或者被告可以在法院审理的辩论环节举证反驳。若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在民事庭审中作虚假陈述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前述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果前述人员的虚假陈述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虚假陈述的认定标准有哪几种情形

1、否认客观事实的存在。如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矢口否认,即使原告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或者法院调查取得确实证据,被告也百般抵赖。这是纯粹意义上的虚假陈述。

2、陈述虚假的意思表示。

3、有目的的诉讼欺诈。

被告认为原告的诉状不真实,可以在递交的答辩状列举事实证明。或者被告可以在法院审理的辩论环节举证反驳。

由此看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陈述也是证据之一,所以如果民事诉讼的原告有虚假陈述的,会影响案件的判决,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追究原告的刑事责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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