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对离婚损害赔偿举证
1、对离婚损害赔偿应当举证能够证明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证据,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要求是什么
1、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
2、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过错一方。
3、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相对无过错方。
三、要求离婚补偿需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必有一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了更多的义务。
3、该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于离婚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