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其他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也是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机关。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与方式,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强制法还规定了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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