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异议期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内容提出异议的时间段。在中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书面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修改合同条款,否则视为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求解除或修改合同条款。异议期一般为15天,但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产品异议期有所不同。异议期一过,保险合同便生效,保险公司无法再提出反悔并拒赔的理由。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人应当将保险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发出书面确认函,或者使用其他书面方式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和保险范围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过了反悔期,订立的合同依法生效。
维权与异议期的关系:异议期是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益的重要时间段,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此期间有权对保险合同内容提出异议。如果保险公司在异议期内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维权空间将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在异议期内,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应及时对保险合同进行仔细的审查,如发现问题应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以避免保险索赔时出现纠纷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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