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时要注意国家规定的20天是连续天数,中间的节假日不算在内。公休日不计入事假天数,法定节假日应支付工资。对于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或父母的待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根据劳动部规定,日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其中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律分析
国家规定的20天是连续天数,中间的节假日不另计算,也就是说怎么算也不会超过20天,所以请假时要算计好,把法定假日放在最后边,千万不要夹在中间。
公休日非计薪天数,不能计入到事假天数之中,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不能计入事假天数。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拓展延伸
请假期间如何计算包括双休日在内的天数?
在计算请假期间的天数时,需要考虑包括双休日在内的情况。一种常见的方法是将请假天数与双休日分开计算。首先,确定请假的总天数,然后根据双休日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如果请假期间没有双休日,那么请假天数就是实际的天数,没有任何调整。但如果请假期间包括了双休日,那么需要将双休日的数量从总天数中减去。一种简单的方式是将双休日的数量乘以2,然后从总天数中减去这个结果。
例如,如果请假20天,其中包括4个双休日,那么请假天数就是20-(4*2)=12天。这样,您就可以得到包括双休日在内的实际请假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和公司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请假之前,建议与您所在的公司或人力资源部门核实相关的请假计算规则,以确保准确计算请假天数,避免产生误解或纠纷。
结语
请假期间如何计算包括双休日在内的天数?请假天数需与双休日分开计算。若请假期间没有双休日,则实际天数即为请假天数。若请假期间包括双休日,可将双休日数量乘以2,从总天数中减去。具体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和公司而异,请在请假前与公司或人力资源部门核实相关规定,确保准确计算请假天数,避免误解或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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