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买卖赠与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取决于赠与合同是否明确表示属于个人所有。如果合同未明确表示,则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如果合同明确表示属于个人所有并登记在名下,则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不会因结婚而变为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后接受的买卖赠与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赠与合同上是否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没有明确表示,那么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均分配。但是,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算作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我国法律规定,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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