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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本丢失后如何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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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档案丢失的补办流程:报告丢失→提供相关材料→部门核查→档案管理→复印件审核→补办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参加并缴纳保险费。

法律分析

养老保险档案丢了补办流程如下:

1、确认自己养老保险档案已经遗失,向有关部门报告丢失;

2、提供办理的相关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失以后,部门相关负责人会联系你,要求你提出相关的证明材料。一般养老保险档案可以在所在劳动部门或者当地户籍所补办。申请人应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就职材料,到所归属的部门进行补办并备案;

3、严格审查以后进行补办,在申请人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后,有关部门便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一一核查。一般是用人单位进行初次核查,审核无误后,交由省市档案馆,进行进一步的核查。档案管理需要寻找有关职工的重要文件,包括工作年龄表,以及各种能够证明职工的工作的一些重要表格。将这些材料表的原件及复印件重新审核以后,审核无误后方能补办材料。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并且加盖专有的印章才能够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结语

养老保险档案丢失,补办流程如下:1、报告丢失并提供相关材料;2、联系部门补办,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就职材料;3、严格审核材料,核查无误后补办。复印件需经审查并加盖印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自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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