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如果产生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依照我国相关仲裁法律的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以及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
一、劳动纠纷都包括哪些
劳动纠纷包括哪些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争议纠纷可以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二、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和处理途径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包括: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
处理途径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确认劳动关系是仲裁还是诉讼?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适用于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