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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的特征有哪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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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只要在转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五、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承受的一种连续继承形式。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就视为接受继承。若此时继承人不幸去世,则继承的遗产份额将发生连续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转继承的概念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转继承的特点是: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转继承人只能继承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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