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如果均无过错,则属于交通意处,各方均无责任。由于均无责任,所以由此造成的损失各自负担。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 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第3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1、交通事故认定标准如下:(1)一方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认定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2)交通事故逃逸、毁灭证据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3)各方均存在过错的,按照过错认定责任;(4)属于意外事件的,认定各方均无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二、交通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交通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主体。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2、客体。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3、主观方面。过失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4、客观方面。 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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