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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缴纳条件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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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在成都市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2、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3、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本息;4、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1、职工提供所需材料;2、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3、受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成都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资料: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未婚,则不需要)。2、身份证资料。已婚者需要出示双方的身份证和复印件。3、需要出示房产证和复印件。没有房子,则需要出示租房合同。4.离、退休证明。5.带着相关的低保证处理。这是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但需要出示身份证、户籍簿等复印件。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需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1种观点: 本文详细阐述了个人二手房贷款的流程和必备条件。流程包括申请人到指定银行服务大厅提交资料、银行审核资料、中心审批资料、担保公司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中心核准贷款并发放。条件包括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律分析一、贷款申请1. 申请人到指定银行服务大厅提交个人申请资料;2. 银行受理并审核资料;3. 中心审批资料;4. 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5. 借款人凭借《担保承诺书》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6. 中心核准贷款并发放。二、贷款发放1. 银行受托为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2. 银行根据中心核准结果发放贷款。二手房贷款流程:买卖双方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初审---→评估公司进行勘验,并出具评估报告---→受托银行进行审核---→中心进行审批---→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借款人领取新产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领取他项权证等资料---→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二、贷款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结语贷款流程是贷款申请和发放的一系列步骤,申请人需要按照流程准备好相关资料,银行和中心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和核准,最终发放贷款。贷款条件包括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以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2种观点: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家庭为单位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职工个人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2、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5、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一、有公积金贷款可以买拆迁安置房吗?一、安置房公积金贷款对象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安置房公积金贷款申报材料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2、户籍证明;3、结婚证(未婚证明);4、收入证明;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7、拆迁安置协议;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注: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份。二、没有购房合同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没有购房合同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房产证没有但有购房合同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本文详细阐述了个人二手房贷款的流程和必备条件。流程包括申请人到指定银行服务大厅提交资料、银行审核资料、中心审批资料、担保公司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中心核准贷款并发放。条件包括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律分析一、贷款申请1. 申请人到指定银行服务大厅提交个人申请资料;2. 银行受理并审核资料;3. 中心审批资料;4. 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5. 借款人凭借《担保承诺书》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6. 中心核准贷款并发放。二、贷款发放1. 银行受托为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2. 银行根据中心核准结果发放贷款。二手房贷款流程:买卖双方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初审---→评估公司进行勘验,并出具评估报告---→受托银行进行审核---→中心进行审批---→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借款人领取新产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领取他项权证等资料---→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二、贷款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拓展延伸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等级进行浮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备案。在成都地区,成都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等。2. 咨询贷款额度: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了解自己能贷款多少钱。3. 申请贷款:申请人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4. 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合法。5. 评估房屋价值:为了确保贷款额度合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人的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价值。6. 审批贷款: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发放贷款。7. 签订合同:申请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8. 放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划转到申请人指定的账户。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等级进行浮动,不同风险等级的贷款利率可能有所不同。另外,申请人应按时还款,以避免逾期产生不必要的费用。结语贷款流程是贷款申请和发放的一系列步骤,申请人需要按照流程准备好相关资料,银行和中心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和核准,最终发放贷款。贷款条件包括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以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1种观点: 一、成都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提取审批窗口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窗口核定,之后到银行窗口办理公积金划转。二、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四、成都公积金贷款逾期怎么办1、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可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逾期金额,在下一还款日还款。2、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金额,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贷款行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需要提出申请,设定一个还款日,按照设定的日期还款。借款人每期只能到柜台办理一次非合同约定日期还逾期手续。

第2种观点: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单位开户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二、住房公积金的含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三、应具备的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3种观点: 一、成都公积金审批流程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提取审批窗口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窗口核定,之后到银行窗口办理公积金划转。二、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四、成都公积金贷款逾期怎么办1、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可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逾期金额,在下一还款日还款。2、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金额,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贷款行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需要提出申请,设定一个还款日,按照设定的日期还款。借款人每期只能到柜台办理一次非合同约定日期还逾期手续。

第1种观点: 成都公积金使用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持提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等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2种观点: 一、申请条件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2、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3、申请时主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4、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6、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7、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办理流程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由银行进行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中心审查。2、中心进行审查和审批,同意贷款的,担保公司对其进行审查,办理担保手续,缴纳担保费。3、借款人返回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4、借款人离开贷款大厅,等待银行通知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并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三、收费标准(一)担保费(成都市区及十四个郊县)1、担保手续费:100元/户2、担保服务费:公积金贷款(含组合)按贷款金额的3‰收取收取的担保手续费和担保服务费开具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服务。(二)担保公司代抵押登记机关收取费用此费用标准仅限于所购楼盘位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其他区市县楼盘以当地房管局标准收取。1、预告登记费:80元/户2、抵押预登记:手续费50元/户+登记费80元/户代收抵押登记费开具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代收款收据。(三)公证处费用(市区)授权委托书公证(办理领证和抵押登记),收取公证费200元。四、申请材料1、夫妻双方(若有共同借款人,还应提供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份(含户口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如为军人,只需提供军官证作为其身份证件,不需提供户口薄。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如未婚,请到贷款大厅公证处作相关声明;3、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3份;4、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5、夫妻双方(若有共同借款人,还应提供共同借款人)资信状况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6、借款人在拟选择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个人储蓄卡卡面复印件,或带有存款账号的存折首页复印件1份。

第3种观点: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单位开户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二、住房公积金的含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三、应具备的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1种观点: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公积金缴存证明、收入证明、还款能力证明等资料,具体要求因地区和银行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以获取最新清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 身份证件: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户口本: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申请人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 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购买住房的合法性。5. 房产证:住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住房的所有权。6. 公积金缴存证明:提供最近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和余额。7. 收入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的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等。8. 还款能力证明:如银行流水、个人征信报告等,证明申请人具备还款能力。9. 其他证明文件:根据不同地区和银行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社保缴存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请注意,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银行而有所不同。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建议您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选择与您合作的银行,以获取最新的申请要求和所需资料清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人员只需点开天府市民云APP(后续还将开通成都公积金手机APP、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通过人脸识别完成缴存身份实名认证,填写开户申请表,签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即可办理灵活缴存。港澳台居民需通过公积金窗口办理参与手续。根据《管理办法》,灵活就业缴存人在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所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3种观点: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家庭为单位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职工个人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2、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5、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一、有公积金贷款可以买拆迁安置房吗?一、安置房公积金贷款对象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安置房公积金贷款申报材料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2、户籍证明;3、结婚证(未婚证明);4、收入证明;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7、拆迁安置协议;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注: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份。二、没有购房合同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没有购房合同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房产证没有但有购房合同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成都公积金卡的办理步骤、条件和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及资料。公积金卡的办理需要单位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办理条件包括单位性质、缴存时间、收入证明等。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等。贷款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开发商盖章的备案表等。法律分析一、成都公积金卡办理步骤:1. 单位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者通过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2. 单位填写完善相关表格;3. 单位携带填写完毕的相关表格到公积金中心办理。4、住房公积金卡办理后,由单位统一到发卡行办理领卡手续,职工在单位办理领卡。二、成都住房公积金卡办理条件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4、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三、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贷款资料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12、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拓展延伸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成都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成都公积金缴存人;2. 成都公积金缴存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3. 成都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时,上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4. 成都公积金缴存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5. 成都公积金缴存人收入符合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收入比例。如果申请人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其贷款申请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则会办理贷款手续,并按合同约定向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结语成都公积金卡的办理需要单位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完成后携带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并由单位统一到发卡行办理领卡手续,职工在单位办理领卡。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等。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和6份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和3份复印件、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委托扣款(还款)帐户原件和1份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和3份复印件等资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

第2种观点: 成都市公积金办理可以前往人才市场、公积金中心网点、银行网点等,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办理。首先,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城区和郊区都设有多个办事处,具体地址和营业时间可以在官方网站上查看或咨询客服热线。在城区,一般建议前往人才市场和公积金中心网点进行办理,因为这些地方通常人流量较大,工作效率也比较高;在郊区,前往银行网点进行办理可能更为便捷。其次,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推出了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方便用户进行在线办理、查询和咨询。通过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用户可以随时提交公积金相关申请,如开户、提取、贷款等,并且可以实时跟踪申请进度和查询个人账户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到实体网点还是进行在线办理,都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房产证明等。同时,在申请过程中,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相关条款和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公积金可以提取哪些款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积金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支出:购买、修建、大修自住住房;还贷、提前还款;租赁住房;因疾病、意外伤残等原因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或残疾人辅具购置费;退休、失业、下岗工人领取待遇等。但是,具体能够提取的款项还需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广大用户提供了多种办理方式和便捷的服务渠道,帮助用户更快捷地进行公积金相关业务。在办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保障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个人因购买、修建、重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在职期间的住房租金等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的,可以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上述用途。

第3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成都公积金卡的办理步骤、条件和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及资料。公积金卡的办理需要单位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办理条件包括单位性质、缴存时间、收入证明等。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等。贷款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开发商盖章的备案表等。法律分析一、成都公积金卡办理步骤:1. 单位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者通过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2. 单位填写完善相关表格;3. 单位携带填写完毕的相关表格到公积金中心办理。4、住房公积金卡办理后,由单位统一到发卡行办理领卡手续,职工在单位办理领卡。二、成都住房公积金卡办理条件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4、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三、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贷款资料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12、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拓展延伸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另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低进低出”的,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商业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也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因此,如果您想要办理成都公积金卡,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准备材料:您需要准备住房公积金储蓄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需要提供)等证明材料。2. 办理开户:您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存款。3. 申请贷款:您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4. 审批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审核您的申请材料,如果审核通过,您将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5. 签订合同:您需要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进行还款。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是由国家统计局确定的,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的。因此,具体利率可能会因地区而异。结语成都公积金卡的办理需要单位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完成后携带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并由单位统一到发卡行办理领卡手续,职工在单位办理领卡。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等。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和6份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和3份复印件、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委托扣款(还款)帐户原件和1份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和3份复印件等资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1种观点: 成都公积金使用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持提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等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2种观点: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局进行咨询与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公积金管理局审批通过申请之后,会向申请人发送相关通知;申请人在得到通知之后,需要将相关资料的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然后还需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申请人带着合同与公证书去公积金大厅领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最后的划款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3种观点: 成都市公积金缴纳规定只能由公司进行缴纳,不可个人缴纳。若公司成功缴纳住房公积金,则个人需按照相同比例同步缴纳。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单位提取和个人提取两种情况,其中单位提取需要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职工提取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审核合格后,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法律分析成都市公积金缴纳规定只能由公司进行缴纳,不可个人缴纳。若公司成功缴纳住房公积金,则个人需按照相同比例同步缴纳。二、成都买房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可以,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如下。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三、成都公积金提取程序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拓展延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 职工和用人单位已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2. 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3. 没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4. 所在单位未出现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问题;5.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其他条件。如果职工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同时,住房公积金提取也有一定的限额和利率,具体规定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语成都市公积金缴纳规定只能由公司进行缴纳,不可个人缴纳。若公司成功缴纳住房公积金,则个人需按照相同比例同步缴纳。对于成都买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问题,需要满足上述条件才可以申请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且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等情形。提取程序包括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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