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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公积金办理有哪些流程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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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成都企业公积金办理流程:1、单位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成都单位开户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2、成都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3、应具备的基本材料:《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若要办理自愿缴存业务,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自愿缴存账户设立申请表》、《个人自愿缴存者收入承诺书》、本人银行储蓄卡原件、《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2.准备好要件材料后,首先要到缴存大厅签订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协议;3.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经办部门审核;4.办理个人开户登记及个人委托收款签约。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3种观点: 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一、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二)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5岁);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可放宽5年(即:男不得超过65岁、女不得超过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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