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证驾驶摩托车会被拘留,但不会满十五天。第一,不知道你所在区域是否禁摩。第二,不知道你有没有摩托车驾照。如果你有驾照,且不禁摩,那你就随便骑吧。如果你有驾照,但是禁摩,那被抓住了就是罚款或扣车,不会拘留。如果你没有驾照,那无论是否禁摩,被抓住了要处以15日一下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随身携带相关证件(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强制保险卡)。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一旦被交警查获,给予驾驶证扣3分,罚款200元。并且暂扣车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1种观点: 摩托车借给别人开出车祸了,车主是否有责任应该视情况而定。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直接责任人,车主在相应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如果是借车者驾驶资格不具备,车主并不过错,完全应由借驾人承担,只是在其力履行责任义务时车主可能会承担补充责任后再向责任人追讨权益,如果是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车主本身存在了违法与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朋友借自己摩托车出车祸了当事人是否有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车主一般不需要负责任,由保险或者骑车者负责。因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车辆在借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赔偿,如果车辆没有保险的,由驾驶机动车的一方赔偿。2、如果借给的人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一般对于电动车并无法定的驾驶资质要求,除非一些特殊的,比如未成年人。如果借给这类特殊人群出了事故,就有责任。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如刹车系统有故障,没告知借友,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当电动车不安全的情况下,事后有责任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没有责任,视情况而定。即实际使用人赔偿,车主承担过错责任,如果车主有过错的话就会承担责任,如果无过错,是与车主无关的。一般像这种机动车出借的情形,车主也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尤其是当那个女孩没有驾照的情况下,但还是要视实际情况而定。赔偿的话,因为是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让车主承担所有的损失,然后车主再按照自己和借车人的过失比例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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