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提取证明材料(原件):(一)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1.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购房款或收据。二、身份证明材料:(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七)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居民来往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需再通过单位,即可以个人名义去银行直接申领具有借记卡功能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方法:1.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行经办网点办理。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分行具体办理制卡和发卡手续。法律依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 提取管理成都公积金中心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应当向提取申请人说明理由。提取申请人对提取决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诉,成都公积金中心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第1种观点: 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一、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二)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5岁);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可放宽5年(即:男不得超过65岁、女不得超过60岁)。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成都 住房公积金 该怎样 贷款 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 首先,想要获得 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一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 退休年龄 ,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 ( 二 ) 具有 常住户口 或有效居留 身份证 明的职工 ; ( 三 ) 申请时在 公积金 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 ( 含 ) 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 公积金贷款 余额 ; ( 四 )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 ( 五 ) 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 ( 六 ) 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 ( 七 )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朋友,就可以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后,送至中心进行审批。完成审批后,借款人即可到担保 公司 办理担保手续,拿到担保公司出具《担保 承诺书 》后到银行签订 借款合同 ,经中心核准后,由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并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 二、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和时间挂钩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 70 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 40 万元。 贷款额度 =( 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 + 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 )× 缴存时间系数 ×20 倍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 12 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 0.5;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 12 个月至 24 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 0.9;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 24 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 1 。 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该怎样贷款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住房公积金该怎样贷款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第3种观点: 一、成都公积金贷款审核流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成都公积金审核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放款在30个工作日内。进入成都市公积金官方网站,网页左边可以登陆,输入进去后,有个贷款审核进度,点开就会显示进度。二、成都公积金贷款逾期怎么办1、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可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逾期金额,在下一还款日还款。2、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金额,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贷款行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需要提出申请,设定一个还款日,按照设定的日期还款。借款人每期只能到柜台办理一次非合同约定日期还逾期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法。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人在限速不同的高速公路上驾驶汽车超速,处罚力度不同:1、在限速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上驾车,超速20%以上未达50%,会被处以200元罚款;2、在限速100公里以上的道路上驾车,超速10%以上未达50%,会被处以200元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有关规定,在满足以下情况是职工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二)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三)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所谓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逮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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