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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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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成都公积金的提取流程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三、提取额度1.购买商品住房(含现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不含按揭贷款金额)。2.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契税完税计税金额或课税金额或住建部门网签合同记载的房屋买卖成交价减去购买该套住房按揭贷款金额。3.购买性住房、征收安置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不含按揭贷款金额)。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费用。5.职工和职工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职工两次(含两次)以上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能多次提取。

第2种观点: 成都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或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不同材料,以及购房款或收据。对于单职工家庭和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不同,且最高贷款额度也有所。此外,当地归集规模、需要贷款的人数以及与互助性相关的因素也会影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成都市职工户均缴存余额较高,因此以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的20倍测算,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较为合适。法律分析成都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需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或收据。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提供:①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款票据。②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注意: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二、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1、计算公式:a、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b、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c、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2、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三、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单职工:40万元;2、两人及以上家庭:70万元。【影响公积金贷款限额的因素】:影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三个因素,当地归集规模;需要贷款的人数;与互助性相关的因素,比如缴存时间的长短、余额的多少等。截止2015年底,成都市职工户均缴存余额(含托管账户余额)为2.11万元。并且为落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今年成都还将适当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同意困难企业缓交公积金,缴存余额还会下降。因此,以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的20倍测算,将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较为合适。拓展延伸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其中包括:1. 公积金贷款申请书;2. 借款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 购买住房的合同及协议;4. 首付款收据或;5. 贷款金额所对应的购房或评估报告;6. 购买住房的契证或房屋所有权证;7. 申请人近半年的工资流水;8. 申请人近半年的纳税证明;9. 申请人近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10. 公积金贷款专用章的授权书;11. 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可能会导致贷款申请被拒绝。因此,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仔细准备相关材料,以免影响贷款申请。结语成都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或行政区域外的材料,以及购房款或收据。在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需要考虑三个因素:当地归集规模、需要贷款的人数和与互助性相关的因素。根据成都市职工户均缴存余额为2.11万元,今年成都还将适当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同意困难企业缓交公积金,缴存余额还会下降,因此以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的20倍测算,将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较为合适。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3种观点: 一、成都取公积金流程1、个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2、受理审核;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二、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1、计算公式:a、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b、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c、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2、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三、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单职工:40万元;2、两人及以上家庭:70万元。

第1种观点: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在成都市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2、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3、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本息;4、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1、职工提供所需材料;2、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3、受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成都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资料: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未婚,则不需要)。2、身份证资料。已婚者需要出示双方的身份证和复印件。3、需要出示房产证和复印件。没有房子,则需要出示租房合同。4.离、退休证明。5.带着相关的低保证处理。这是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但需要出示身份证、户籍簿等复印件。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需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一、成都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1、成都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下列材料:(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本人办理;(3)代理人办理;(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哪些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近来有许多人都对 成都 公积金 办理有哪些流程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公积金办理有哪些流程都不太了解,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般来说,会由单位直接为员工办理。单位到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 住房补贴 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单位开户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 二、应具备的基本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 委托书 》;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 买房 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 贷款 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经济适用房 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 公司 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 借款合同 。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 质押 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公积金办理有哪些流程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公积金办理有哪些流程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2种观点: 在成都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与提取情形相应的证明材料。提取流程包括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法律分析一、要想在成都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明以及与提取情形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明1、本人提取需提供身份证;2、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3、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有效委托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4、单位统一提取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职工职员身份证。(二)相应证明材料1、购买商品住房:a、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b、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c、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按揭贷款发放凭证。2、购买再交易住房: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3、购买单位房改房/集资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专用收据。4、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或收据。5、建造自住住房: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6、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文件、支付大修款/购买建筑材料。8、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购房合同、住房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还贷明细(提前偿还需提供贷还款清偿凭证)。9、租房提取:a、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b、租赁协议、房租专用收据(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c、税收通用完税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住房所有权证(承租商品住房,如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d、其它法律规定文件。10、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重大疾病证明/病情诊断书、医院治疗费用、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11、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灾害处理情况证明、家庭生活困难证明。12、离、退休:离、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14、城镇低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15、出国定居或港/澳/台定居:户籍注销证明。1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权/受遗赠权公证书。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结语要想在成都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以及与提取情形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包括本人提取需提供身份证,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有效委托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单位统一提取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职工职员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或按揭贷款发放凭证;购买再交易住房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购买单位房改房/集资经济适用房需提供购房合同、专用收据;购买拆迁安置房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或收据;建造自住住房需提供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文件、支付大修款/购买建筑材料;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需提供购房合同、住房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还贷明细(提前偿还需提供贷还款清偿凭证);租房提取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协议、房租专用收据(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税收通用完税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住房所有权证(承租商品住房,如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需提供重大疾病证明/病情诊断书、医院治疗费用、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需提供灾害处理情况证明、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离、退休需提供离、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城镇低保需提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出国定居或港/澳/台定居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需提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权/受遗赠权公证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包括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3种观点: 一、成都取公积金流程1、个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2、受理审核;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二、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1、计算公式:a、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b、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c、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2、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三、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单职工:40万元;2、两人及以上家庭:70万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身份证明、提取情形相应证明材料。提取公积金租房需提供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税收通用完税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住房所有权证等资料。如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则需提供租赁协议、房租专用收据等资料。申请人只需备齐上述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在成都市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2、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3、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本息;4、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1、职工提供所需材料;2、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3、受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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