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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有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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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成都企业公积金办理流程:1、单位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成都单位开户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2、成都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3、应具备的基本材料:《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若要办理自愿缴存业务,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自愿缴存账户设立申请表》、《个人自愿缴存者收入承诺书》、本人银行储蓄卡原件、《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2.准备好要件材料后,首先要到缴存大厅签订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协议;3.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经办部门审核;4.办理个人开户登记及个人委托收款签约。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3种观点: 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一、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二)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5岁);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可放宽5年(即:男不得超过65岁、女不得超过60岁)。

第1种观点: 一、成都公积金领取流程1、职工提供公积金申请提取材料;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在预定的时间划款;4、中心划款到职工个人银行账户。二、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条件:1、购买商品房提取;2、大修自住住房提取;3、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提取;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5、购买二手房提取;6、租房提取;7、建造自住住房提取;8、拆迁安置房提取;9、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1、患重大疾病提取;2、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离(退)休;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5、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8、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10、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三、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第2种观点: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单位开户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二、住房公积金的含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三、应具备的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3种观点: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单位开户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二、住房公积金的含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三、应具备的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1种观点: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2、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3、申请时主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4、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5、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6、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二、2019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1、计算公式:a、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b、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c、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2、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三、2019年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单职工:40万元;2、两人及以上家庭:70万元。【影响公积金贷款限额的因素】:影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三个因素,当地归集规模;需要贷款的人数;与互助性相关的因素,比如缴存时间的长短、余额的多少等。截止2015年底,成都市职工户均缴存余额(含托管账户余额)为2.11万元。并且为落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今年成都还将适当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同意困难企业缓交公积金,缴存余额还会下降。因此,以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的20倍测算,将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较为合适。三、成都公积金贷款利率1、五年期以上:3.25%;2、五年期以下:2.75%。

第2种观点: 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一、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二)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5岁);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可放宽5年(即:男不得超过65岁、女不得超过60岁)。

第3种观点: 一、成都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成都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签定了房产买卖合同,付清首期房款后,即可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验看原件,收受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文件(验看原件,收受复印件);4.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该文本由公积金中心统一格式(附件一)(收受原件);5.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6.预付首期房款凭证(验看原件,收受复印件);7.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8.银行及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二、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2、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3、申请时主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4、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6、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7、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种观点: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需一年以上,提取期间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条件1、购买商品房提取;2、大修自住住房提取;3、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提取;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5、购买二手房提取;6、租房提取;7、建造自住住房提取;8、拆迁安置房提取;9、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二、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1、患重大疾病提取;2、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离(退)休;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5、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8、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10、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提供公积金申请提取材料;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在预定的时间划款;4、中心划款到职工个人银行账户。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一、住房消费提取(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二、非住房消费提取(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四)《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第2种观点: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需一年以上,提取期间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条件1、购买商品房提取;2、大修自住住房提取;3、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提取;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5、购买二手房提取;6、租房提取;7、建造自住住房提取;8、拆迁安置房提取;9、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二、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1、患重大疾病提取;2、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离(退)休;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5、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8、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10、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提供公积金申请提取材料;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在预定的时间划款;4、中心划款到职工个人银行账户。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一、住房消费提取(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二、非住房消费提取(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四)《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第3种观点: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包括购买商品房、大修自住住房、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翻建自住住房、购买二手房、租房、建造自住住房、拆迁安置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形。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包括患重大疾病、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职工离(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法律分析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1. 购买商品房提取;2.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3. 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提取;4. 翻建自住住房提取;5. 购买二手房提取;6. 租房提取;7.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8. 拆迁安置房提取;9.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1、患重大疾病提取;2、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离(退)休;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5、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8、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10、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提供公积金申请提取材料;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在预定的时间划款;4、中心划款到职工个人银行账户。二、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结语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包括购买商品房、大修自住住房、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翻建自住住房、购买二手房、租房、建造自住住房、拆迁安置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形。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包括患重大疾病、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职工离(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情形。提取流程包括职工提供公积金申请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划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提取材料包括职工身份证、结婚证、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相应资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第1种观点: 一、成都公积金审批流程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提取审批窗口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窗口核定,之后到银行窗口办理公积金划转。二、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四、成都公积金贷款逾期怎么办1、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可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逾期金额,在下一还款日还款。2、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金额,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贷款行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需要提出申请,设定一个还款日,按照设定的日期还款。借款人每期只能到柜台办理一次非合同约定日期还逾期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若要办理自愿缴存业务,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自愿缴存账户设立申请表》、《个人自愿缴存者收入承诺书》、本人银行储蓄卡原件、《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2.准备好要件材料后,首先要到缴存大厅签订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协议;3.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经办部门审核;4.办理个人开户登记及个人委托收款签约。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成都公积金审批流程有哪些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 成都 公积金审批流程 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 住房公积金 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提取审批窗口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窗口核定,之后到银行窗口办理公积金划转。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 贷款 条件是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 户口 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 住房公积金提取 步骤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 支票 ;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四、成都公积金 贷款逾期 怎么办 1、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可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逾期金额,在下一还款日还款。 2、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金额,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贷款行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需要提出申请,设定一个还款日,按照设定的日期还款。借款人每期只能到柜台办理一次非合同约定日期还逾期手续。 以上就是 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公积金审批流程有哪些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第1种观点: 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包括单位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所需材料,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并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应具备的基本材料包括《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分析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如下:单位需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接着,单位需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单位开户材料送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二、住房公积金的含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三、应具备的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拓展延伸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编制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运用计划,并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计划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2. 编制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运用计划,并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计划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3. 编制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运用计划,并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计划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4. 编制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运用计划,并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计划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5. 编制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运用计划,并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计划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流程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计划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编制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运用计划。结语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包括单位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提交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并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应具备的基本材料包括《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2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成都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和应具备的基本材料,以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具体流程包括初审、评估、审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借款人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受托行将贷款划入售房方账户。法律分析一、成都公积金的办理流程通常,用人单位会为员工代为办理公积金。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单位开户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二、应具备的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5、签订借款合同。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结语成都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包括用人单位代为办理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开户材料和受托银行开户等步骤。应具备的基本材料包括《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包括初审、评估、审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和受托行将贷款划入售房方账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

第3种观点: 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包括单位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所需材料,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并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应具备的基本材料包括《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分析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如下:单位需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接着,单位需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单位开户材料送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二、住房公积金的含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三、应具备的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拓展延伸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一系列基本材料。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些材料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必须的,缺少任何一个都无法完成申请。因此,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准备齐全这些材料,以免影响贷款申请的成功。结语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包括单位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提交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并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应具备的基本材料包括《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若要办理自愿缴存业务,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自愿缴存账户设立申请表》、《个人自愿缴存者收入承诺书》、本人银行储蓄卡原件、《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2.准备好要件材料后,首先要到缴存大厅签订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协议;3.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经办部门审核;4.办理个人开户登记及个人委托收款签约。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成都公积金的规定是,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成都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成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5、签订借款合同。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1种观点: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在成都市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2、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3、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本息;4、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1、职工提供所需材料;2、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3、受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随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多的单位、企业都会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成都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条件(一)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二)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二、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公积金封存后提取的条件:(一)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二)必须按照提取要求准备好材料,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存折。三、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一、成都公积金办理流程一般来说,会由单位直接为员工办理。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单位开户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二、应具备的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5、签订借款合同。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第2种观点: 一、成都公积金办理流程一般来说,会由单位直接为员工办理。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单位开户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二、应具备的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5、签订借款合同。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第3种观点: 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包括单位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所需材料,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并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应具备的基本材料包括《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分析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如下:单位需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接着,单位需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单位开户材料送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二、住房公积金的含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三、应具备的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拓展延伸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由城市设立的,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和服务的机构。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因此,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查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因此,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查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综上所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结语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包括单位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提交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并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应具备的基本材料包括《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1种观点: 一、成都公积金卡办理流程1、单位到中心窗口领取(或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表格;2、单位填制相关表格;3、单位持填制完备的相关表格到中心办理。4、住房公积金卡办理后,由单位统一到发卡行办理领卡手续,职工在单位办理领卡。二、成都住房公积金卡办理条件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4、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三、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贷款资料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12、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2种观点: 一、成都公积金办理流程一般来说,会由单位直接为员工办理。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单位开户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二、应具备的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5、签订借款合同。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第3种观点: 一、成都公积金办理流程一般来说,会由单位直接为员工办理。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清单;将已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单位开户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账户;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调整表》及开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二、应具备的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5、签订借款合同。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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