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成都2023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1、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计算方式: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综上所述,社保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公积金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成都公积金缴存最低基数,成都市公积金最低标准即是缴存基数下限,是1650元/月,最低缴纳比例是5%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1种观点: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关于2019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规定,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民营企业有住房公积金差异化比例缴存需求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二、扩展资料2019年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对比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1780元、1650年两档,2018年度的下限分别为1500元、1380元。《通知》要求,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此外,《关于2019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还提到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第2种观点: 成都公积金比例是5%到1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一、成都住房公积金计算方法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工资为基数和规定的缴存比例得出。即:(1)职工本人租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备注: 上一年度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57元月。二、调整后成都公积金新政算法1、成都公积金刚出台新,不用交收入证明,直接依据公积金缴存证明推算出月收入。2、一般单位的缴存公积金的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有掌握,例如你的工资是3000元,按照缴存比例12%的话,你月扣款额是400多元,那么就可以推算出你的工资收入的真实金额。3、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4、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三、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1、提取公积金的理由必须与相关法规条文符合;2、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吻合法律条文,相对应的审核资料;3、经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申请及材料;4、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后出具书面受理通知;5、银行经办网点向公积金中心提价材料进行审批;6、经批准后提取转账至提取人的个人账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3种观点: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计算方式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工资为基数和规定的缴存比例得出。(一)职工本人租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三、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1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成都公积金卡的办理步骤、条件和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及资料。公积金卡的办理需要单位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办理条件包括单位性质、缴存时间、收入证明等。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等。贷款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开发商盖章的备案表等。法律分析一、成都公积金卡办理步骤:1. 单位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者通过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2. 单位填写完善相关表格;3. 单位携带填写完毕的相关表格到公积金中心办理。4、住房公积金卡办理后,由单位统一到发卡行办理领卡手续,职工在单位办理领卡。二、成都住房公积金卡办理条件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4、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三、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贷款资料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12、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拓展延伸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成都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成都公积金缴存人;2. 成都公积金缴存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3. 成都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时,上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4. 成都公积金缴存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5. 成都公积金缴存人收入符合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收入比例。如果申请人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其贷款申请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则会办理贷款手续,并按合同约定向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结语成都公积金卡的办理需要单位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完成后携带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并由单位统一到发卡行办理领卡手续,职工在单位办理领卡。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等。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和6份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和3份复印件、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委托扣款(还款)帐户原件和1份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和3份复印件等资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2种观点: 一、成都取公积金流程1、个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2、受理审核;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二、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1、计算公式:a、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b、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c、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2、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三、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单职工:40万元;2、两人及以上家庭:70万元。
第3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成都公积金卡的办理步骤、条件和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及资料。公积金卡的办理需要单位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办理条件包括单位性质、缴存时间、收入证明等。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等。贷款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开发商盖章的备案表等。法律分析一、成都公积金卡办理步骤:1. 单位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者通过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2. 单位填写完善相关表格;3. 单位携带填写完毕的相关表格到公积金中心办理。4、住房公积金卡办理后,由单位统一到发卡行办理领卡手续,职工在单位办理领卡。二、成都住房公积金卡办理条件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4、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三、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贷款资料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12、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拓展延伸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公积金发〔2019〕31号),办理成都住房公积金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已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4. 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在职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5.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6. 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在职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7.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8. 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在职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9.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10. 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在职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因此,要办理成都住房公积金卡,需要满足以上条件之一。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成都 市 公积金 缴存最低基数能有多少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2019成都公积金缴存最低基数 成都市公积金最低标准即是缴存基数下限,是1650元/月,最低缴纳比例是5%,具体规定如下: 成都2019年度 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 最低工资 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 天府新区 、成都 高新区 、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 成华区 、 龙泉驿区 、 青白江区 、 新都区 、 温江区 、 双流区 、 郫都区 、 新津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 简阳市 、 都江堰市 、 彭州市 、 邛崃市 、 崇州市 、 金堂县 、 大邑县 、 蒲江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二、成都 公积金查询 密码是什么 成都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 身份证 后四位+00。 例如,身份证号为:11010819000509 123 X,那密码就是9 12300 。如果忘记可以找 12329 公积金热线查询。 三、成都公积金缴存比例 成都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有住房公积金差异化比例缴存需求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四、成都 住房公积金提取 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 贷款 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 户口 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市公积金缴存最低基数能有多少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市公积金缴存最低基数能有多少在我国现有的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第2种观点: 成都2023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1、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计算方式: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综上所述,社保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公积金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3年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99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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