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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有房产证不是本人能过户吗

2025-01-17 来源:爱够旅游网
第1种观点: 不能。办理过户需要房产证本人出面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证本人不在,如果满足下列情形,当事人可以单方面申请过户: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房屋灭失;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五)房屋灭失;(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证本人不在,如果满足下列情形,当事人可以单方面申请过户: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房屋灭失;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五)房屋灭失;(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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